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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舞比賽]2013第一屆TYC全國街舞大賽 「競舞桃園」Be

房東:桃小姐
發表時間:2013-10-11
[檢舉]


2013第一屆TYC全國街舞大賽
「競舞桃園」Be Talent,BeYoung,Be Cool
總是在舞蹈教室孤芳自賞?覺得自己太厲害,應該要跟別人尬一下?
或是,剛出道的新手,想看看外面的絢舞技巧?
在教室跳、在舞台跳,想讓內心的跳跳虎衝爆百畝森林的極限?
在學校的掌聲無法滿足內心的狂妄?
好想在街上大肆無造作的賣弄自己騷包又華麗的技巧,可是苦無觀眾?

11/23(六)桃園市 成功\路一段
正式的規格
專業的評審
封街讓你跳得大大方方 底下民眾哇哇哇
總金額22萬元 獎金得主笑哈哈

活動須知
輕鬆隨意是一種態度;自由個性是一種基因..
特色建立是一種必然;商圈發展是一種趨勢..
街舞,一種用音樂、舞蹈、塗鴉、饒舌混搭的時尚魅力….
商圈,一種用美食、服飾、娛樂、百業串聯的生活潮流….
一種無法阻擋的律動,就是挑戰、創新、做自己!
群聚的能量;團結的力量
Be Talent_讓才華盡現,創造特色。
Be Young_讓活力注入,商圈活化。
Be Cool_讓魅力常在,非來不可!
透過桃園盃TYC (Tao Yuan Cup)”
為桃園街舞烙上印象深刻的響亮名號!
讓桃園火車站商圈所推動的街舞競賽,成為國內街舞盛事。
綻放你的青春活力,展現你的絕佳舞技,一同揮灑汗水,舞出自我。
今年,一股新的活力即將注入桃園…
以Be Talent, Be Young, Be Cool為活動精神
「競舞桃園」第一屆TYC全國街舞大賽正式開跑!
一、活動目的:
藉由街舞賽,帶給桃園市火車站前商圈一種熱鬧氣氛,號召年輕朋友走訪商圈、認識商圈、愛上商圈。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
三、承辦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四、競賽主題:以「活力、熱情、獨特」三大主題,展現桃園火車站商圈的魅力印象為主軸。
五、參賽資格:
1. 每隊比賽人數以3至8人為限,且未與任何經紀公司簽署合約者。
2. 須年滿15歲以上(西元1998年9月1日(含)前出生者)。
3. 大專組每隊比賽成員年滿18歲以上(含)佔隊伍比例3分之2。高中組不設限。
4. 每名參賽者及團隊僅限報名1次,重複報名者將取消團隊參賽資格。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2年11月18日中午12時止。
七、報名組別:大專組、高中(職)組
八、報名隊伍:60隊(大專組<30隊>;高中職組<30隊>)。
九、報名方式:
方式一:線上報名,請逕至活動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
方式二:以E-mail方式報名,請至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並寄至活動專屬信箱[email protected],於信件主旨載明:第一屆TYC全國街舞大賽_團名_報名表。
※相關資訊請上活動官網:www.taoqu.com.tw;服務專線:(02)8771-7768 陶小姐
十、比賽地點:桃園市成功\路一段(桃園國小前,視主辦單位調整之)
十一、比賽日期:102年11月23日(六)下午1時至晚上8時
十二、獎勵方式:
獎項/組別 高中職組 大專院校組
冠軍 新台幣3萬元整,獎盃乙座 新台幣8萬元整,獎盃乙座
亞軍 新台幣2萬元整,獎盃乙座 新台幣4萬元整,獎盃乙座
季軍 新台幣1萬元整,獎盃乙座 新台幣3萬元整,獎盃乙座
最佳人氣獎 新台幣5仟元整 新台幣5仟元整
十三、評分標準及規則:
1.主題創意35%、舞蹈技巧30%、音樂表現20%、團隊精神15%
2.初賽:每隊比賽時間以不超過3分鐘為原則。
3.決賽:每隊比賽時間以不超過5分鐘為原則。
4.每隊演出時間若超過限定時間者,以15秒為扣分單位,每單位扣總平均成績1分,如未滿15秒鐘者以15秒鐘計算。
5.評分方式:採取100分為滿分,各評審成績將加總後平均,以平均分數計算(平均分數取到小數點第2位)。
6.初賽:將以各組成績高低排列選出10隊進入決賽。
十四、報到時間:
1.隊伍請於比賽當天早上10點準時至活動場地報到。
2.初賽現場將提供每隊走位或彩排1至2分鐘,遲到報到隊伍將放棄走位或彩排資格。決賽則是現場公布各10強後,以現場抽籤決定上台演出順序比賽。
十五、注意事項
1.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0,000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則依規定扣繳20%稅率。
2.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3.得獎隊伍如有冒名上場、使用不法音樂,如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品外,得向得獎隊伍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另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得獎隊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 請自備合法CD格式音樂2片,報到時繳交表演音樂CD(此CD不予歸還,比賽者請備份),比賽隊伍於比賽前10分鐘將另一片表演音樂送到舞台前方音控處,音樂CD請自行備份,繳交CD不另歸還。
5.參加比賽所需之音樂選曲,如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主辦單位得要求提出證明外,現場並簽署音樂版權切結書。
6.凡入選決賽之隊伍,決賽可準備與初賽不同音樂進行比賽。惟參賽人員需與報名時同一組團員,不得更換或新增團員。
7.比賽當天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專人錄影及拍照,比賽選手不得有議。
8.凡參加比賽隊伍之指導老師,於隊伍進行比賽開始時,一律不得在現場以口令、手勢等示範指導。
9.上一隊比賽隊伍出場時,下一隊比賽隊伍請於「表演預備區」準備,並保持肅靜,不得影響他人比賽,且比賽使用之道具,請勿隨意移動,以免影響他人的權益。
10.除燈光及播音設備由主辦單位準備外,比賽時所需服裝、道具及伴奏人員均應自備。
11.報名單上資料據實詳細填寫,一經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每次晉級之入圍者,除了現場公布分數與名單外,名單也將於活動結束後4日內同步公布於活動官方網站。
12.決賽入圍名單將於活動現場當晚公布,並於當日立即進行比賽,請所有參賽者務必留在現場,不在場者立即取消資格,並由成績名次依序替補。
13.得獎名單將於決賽後公布,請各決賽隊伍在現場等候得獎公布及進行頒獎。
14.請各比賽隊伍維持休息區的整潔,垃圾集中處理。演出使用過後的道具,請勿棄置在會場周圍。
15.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個人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16.並請留意身體健康狀況,非現場比賽時所造成之意外,若於活動比賽期間,發生身體不適問題,與主辦單位無關。
17.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利。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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