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鋁門窗、鍛造門設計及安裝
價格便宜、品質好、設計佳,值得您信賴
油漆30多年專業技術團隊
幫您輕鬆搞定房子抓漏防水等惱人問題

首頁  •  tw 論壇 • 兩性討論     • 

心情很差被自己好友硬上

房東:小佩
發表時間:2008-08-03
[檢舉]


哀~~被好朋友硬上了我該怎麼辦?
颱風那天去唱歌喝掛了,後來我的朋友送我回家,他也醉了
等我醒來時下半生赤裸還被射在裡面...我真的哭死了
可是又是好友我不能害他坐牢

有人可以打給我嗎?真不知該怎麼辦






  • 贊助網站       

    明日黃金屋-租屋網
    提供租屋廣告刊登與租屋查詢,首創街景地圖、電子地圖、租屋配對等弁� ,租售房屋價格公開透明化
    全民比價網
    可以用更輕鬆的方式比價,為什麼還要浪費時間上網一家一家搜尋
    輕鬆接案網
    台灣最大的接案平台

  • 1 樓住戶:路人
    發表時間:2008-08-08
    [檢舉]

    勸你...他不是什麼好東西...
    給你一條路選...那就是法律路線...
    未成年...非告訴乃論!!強姦未成年少女...
    成年...告訴乃論!!性騷擾性侵害!!

    2 樓住戶:小劉     留言板  傳訊
    發表時間:2008-08-10
    [檢舉]

    來告訴我 我幫你跟他講 記得加我及時 sm7682222

    3 樓住戶:落影風殘     留言板  傳訊
    發表時間:2008-09-24
    [檢舉]

    給你三條路
    1告他
    2要他負責
    3自認倒楣吧

    4 樓住戶:愛、少爺     留言板  傳訊
    發表時間:2008-09-26
    [檢舉]

    不要灰心

    妳先安撫自己情緒吧

    5 樓住戶:猴子     留言板  傳訊
    發表時間:2008-09-30
    [檢舉]

    我認同三樓的說法哦!!

    自己不小心的。。

    自己給人家機會的∼

    總之∼  要告不告再於泥

    不告自認倒楣

    如果發生啥是自己要承擔!!

    以後出門小心點拔

    少喝點酒!!   避免出事

    6 樓住戶:煮泡麵不加水     留言板  傳訊
    發表時間:2009-04-17
    [檢舉]

    報警比較好吧


    最後他如果一而再再而三來找你呢?

    懷孕呢?




    7 樓住戶:麥嗨咖是天才     留言板  傳訊
    發表時間:2009-04-21
    [檢舉]

    = =
    還留電話在網路上的人

    太誇張了吧 ..

    8 樓住戶:鴨 子      留言板  傳訊
    發表時間:2009-07-01
    [檢舉]

    沒 懷 孕 吧 //

    別 哭 喔 //

    有 事 可 以 跟 我 講 喔 //



    9 樓住戶:Abyss
    發表時間:2009-07-01
    [檢舉]

    報警吧
    這種人才不是什麼好友勒
    只是單純的性侵犯而已

    10 樓住戶:叛逆 恆心     留言板  傳訊
    發表時間:2009-07-02
    [檢舉]

    我勸你少喝酒  還有 我認同3樓的話 真的 你可以告他 也可以自認倒楣 你也能叫他負責 就看你自己嚕

    11 樓住戶:v小喵
    發表時間:2009-07-29
    [檢舉]

    宜蘭民宿
    花蓮民宿
    花蓮民宿
    畫廊
    機車排氣管精品改裝
    氣喘痛風過敏
    台北桃園搬家

    12 樓住戶:太子弟弟     留言板  傳訊
    發表時間:2009-08-10
    [檢舉]

    來我及時.

    我們聊聊吧?

    看看有沒有辦法幫你!

    m6253038

    13 樓住戶:神父     留言板  傳訊
    發表時間:2009-08-12
    [檢舉]

    妳腦袋有問題嗎?
    喝掛了 還能做愛
    白明就是借酒意 逞強姦妳嗎
    客氣什麼
    不過妳 也有問題喔 怪怪的
    問題少女 只能說活該

    去告他的妳

    14 樓住戶:豬屎萬     留言板  傳訊
    發表時間:2009-08-19
    [檢舉]

    多幾次就習慣

    15 樓住戶:星默     留言板  傳訊
    發表時間:2009-08-20
    [檢舉]

    先去買驗孕棒吧
    確定有沒有懷孕比較重要


    16 樓住戶:翼仔     留言板  傳訊
    發表時間:2009-08-31
    [檢舉]

    告他吧~

    17 樓住戶:蕭崇貓
    發表時間:2009-08-31
    [檢舉]

    唉,你告他不是好辦法,他應該會以"乘機性交罪起訴"
    「乘機性交罪」,是指對於男女利用其心神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的犯罪 ... 犯乘機性交罪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考慮到兩方都是無心(因為你說你們都罪了),可能還會判個緩刑或罰金,如果合的來,我覺得負責是最好的辦法,在不然就是拿掉,但是私底下可以要求賠償費。

    你有興趣多聊聊可以加我即時
    b02315666




     共 17 人回應  選擇頁數 【第1 頁】 

    姓名:
    佈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