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發生裝潢糾紛,契約就是重要的部份,鍾雪琴表示,一般會發生糾紛的情況是,屋主與師傅、承包商只是口頭約定價格,沒有簽訂正式契約.
一旦發生問題時,消費者猶如啞巴吃黃蓮,但是,契約內容裡應該載明哪些項目,又要注意那些問題呢?
確認裝潢地點:首先就是先確定自己裝潢的地點,例如客廳、臥房還是浴室等,在施工前,設計師會跟消費者事先溝通,給予建議,通常此時也會規劃藍圖給消費者,例如包含現場丈量圖、平面配置圖、立面施工圖等,並且要有相關的樣本或樣品提供給消費者參考。同時,設計師還必須提供最後的施工設計圖,並且照圖施工,避免完工之後造成認知上的落差。
估算的細項:包工及設計師必須提供完整、詳細的單價分析表,包含建材的項目、規格、數量、品牌等,同時,消費者一定要保存所有來往的清單、文件及收據以備不時之需,如果工程必須要有追加,必須事前與業主溝通,以免事後付款有爭議。
完工期:口頭約定最擔心的兩件事,一是師傅工程做一半,發現利潤不敷成本時,就停止不做,或者臨時接到利潤更好的案子,於是中途跑掉,另一種是,如果工程隨意追加,事後付款牽扯不清。
所以工程進度以及完工日期一定要載明清楚,才能保障自身的權益,然而,最重要的是施工期一定要明確,逾期可要求罰款,合理範圍為一天千分之一,如此工期才不會被惡意拖延。
付款方式:最後就是付款方式,劉憶如指出,消費者如果太早把款項付清,手上就沒有籌碼可以談判,遇上問題,大部份都是消費者吃虧,因此,她建議最好不要一次就將款項付清,工程款最好分為兩期,一是簽約時付,另一則是尾款,完工之後確認無瑕疵、品質穩定是再給付,如此一來,消費者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保固期:鍾雪琴表示,市面上許\多裝潢公司在合約裡往往沒有載明保固期,所以消費者若發現問題,都得自行承擔,所以,消費者在簽約時可以要求保固期,但是保固期的長短不同,價格也會所以有所不同,劉憶如則建議,消費者起碼要求漏水、水電保固,最低為三年。
監工要仔細,品質加分
一般消費者找設計公司做買賣分為二種方式,第一種是全部包給設計公司,談好價錢之後,就一切交給他們包辦,
第二種則是交由設計公司負責發包、監工以及設計規劃,材料費及工錢多少就是實報實銷,這個方式比較省錢,
不過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不錯的設計師,再由他們幫忙找木工、水電、泥作及拆除等相關專業人員,進而買材料,消費者支付給計師則包含監工費及設計費,通常監工費通是總金額的五%,設計費一般是按坪數計,行情價大約是一坪三千元左右。
但是消費者不免問,到底要不要親自監工,監工又有哪些重點才會避免摩擦?劉憶如表示,現在人工作忙碌,幾乎沒有時間監工,如果不是找設計師,而是自行包工,那麼還是要請承包師傅監工,價格也是總金額的五%左右。但是,如果消費者要檢查品質,又有哪些重點呢?
對照平面圖:劉憶如表示,消費者要能看懂設計師的平面圖和水電分佈圖,若不明白可以進一步詢問,她指出,裝潢前儘量做好完全的溝通,也別不好意思表達自己的想法,免得事後後悔,除了不滿意之外,還要釐清責任歸屬,反而賠了夫人又折兵。
施工品質:有些裝潢工人偷工減料時,櫃子會沒有抽屜,或少做幾個抽屜,有些設計師在成本考量,也會減少抽屜數量,這些都是消費者必須注意的,所以,在檢查施工品質時有幾個方向要注意,在牆壁的部份,要檢查天花板、厚度,一分厚度和兩分厚度的耐用程度是有差別的。
在木工、五金配件部份,要檢查是否是合約上所規定的材質與報價,在施工過程中是否有防潮、防蟻的處理,否則,房屋受潮容易突起,傢俱變形,若蟲蛀則會破壞木質傢俱。最後,像打釘的這種細節也要注意,消費者要察看釘槍施作是否牢固,有沒有打到水管,這些容易忽略、看不到的項目也會影響日後的居住品質。
至於,油漆工料、塗劑則要注意有沒有甲醛的成分,一般來說,進入剛裝潢好的房子,若有刺痛感、眼睛酸澀等症狀,而甲醛不僅傷害人體健康,甚至引發癌症的可能,因此,在這方面消費者不得不注意。
水電、防漏:劉憶如表示,水電、防漏是易引發糾紛的項目,因為,有時候漏水問題還需要將整面牆拆除,所增加的費用相當可觀,因此,在監工時,除了瞭解水管、結構性漏水之外,電線配置也要注意,是否有軟管的保護措施,電線使用是否方便,避免未來發生火災的可能。
保留合約、證據 = 保障權益
由於目前台灣還沒有制定家庭裝潢相關法令,因此,發生糾紛時,大部份還是訴諸法律,然而,當消費者告上法庭時,法院就需要請第三方來進行評估、鑑定,一般都找有相關資歷的第三方來承擔,並由原告和被告認可。
現在有些消費者,為了保障裝潢的權益,會請相關技術服務機構,來替自己的裝潢把關,這些服務機構或多或少可以幫消費者達到施工監理的作用,但是如果消費者與技術服務機構有僱傭關係,那麼這些機構所出具的證明及文件就不具法令效力,必須由與消費者沒有僱傭關係的技術服務單位所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才具有效力。
消費者起訴裝潢公司時,並不在《消費者保護法》保障範圍之內,所以不會有雙倍賠付的問題,法官都會按照《民法通則》中的承攬糾紛處理,而消費者必須準備起訴書、合約文本複印件、對方收款憑據,如發票、收據等,所以合約內容和付款憑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