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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二類謄本調閱權 房仲批:世紀惡法 |
房東:阿凱 發表時間:2014-06-24 | [檢舉] |
攸關個人隱私的「取消二類謄本調閱\權利」將於今年9月15日生效,除了所有權人與其委託人,未來其他人再也無法從謄本調閱\所有權人基本資料。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直言,主管機關無視房仲從業人員的義務,造成執行面的衝擊,嚴重影響產業正常發展。 內政部將取消二類謄本調閱\權,引起房仲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反彈。(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拍攝) 林正雄批評,《個資法》已明定擾民的民事與刑事責任、罰責,怎可為此無限上綱,讓不動產原本的公示主義蕩然無存,對於不動產相關產業執行業務上也造成困難,像是零散土地不易整合、相鄰土地無法整併開發、利害關係人保全措施受限及權益無法釐清、重要訊息難以送達、交易安全無法保障等等,更是國土利用及都巿發展的絆腳石,該法令與全民權益息息相關,不只影響房屋與土地買賣雙方的委託關係而已,任誰都無法置身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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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住戶:張太太 發表時間:2014-06-24 | [檢舉] |
房仲真的會越來越難生存 |
2 樓住戶:543 發表時間:2014-06-24 | [檢舉] |
可以改行'房仲人數太多了'況且屋主也可以自己賣何必一定要房仲 |
3 樓住戶:Yushuo 發表時間:2014-06-26 | [檢舉] |
也是!何必一定要房仲! 當你買到漏水屋前屋主不理不采時你有多少時間可以上法院? 當你買到兇宅雖然事後前屋主買回但心理因素讓你沒辦好每晚睡個好覺! 當你遇到神經病來看屋搶奪你財務危害你家人生命安全後,男生還好女生在給你來個人財兩失時! 當你說你要自賣時好不容易遇到有緣的屋主時你卻不知道該如何跟買家拉價時! 你在來想說早知道這麼多麻煩事交給專業的團隊去處理已經都來不及了! 有的時候一個行業會存在一個社會中不是沒有他的道理,不要去否定他們的辛苦! 當外面一堆業務人員禮拜六日不管烈炎高照穿梭在斑馬線上拿著傳單努力的為您你房子做銷售時, 試想一下他如果沒有幫你把房子推銷出去的時候他們的努力對屋主來說通通是免費! 很多人都說自賣,很多人都說59x就是快!我到現在看不出來快在哪裡?安全在哪裡? 沒有人說你一定要消費但請不要否定一個行業的存在! |
4 樓住戶:eric 發表時間:2014-06-27 | [檢舉] |
總算有公理正義了!看太多牽溝仔了!正經頭路不吃,做什麼仲介!牽溝仔改行了啦! |
5 樓住戶:路人甲 發表時間:2014-06-27 | [檢舉] |
爽啦!!各憑本事的時代來臨了,活該~仲介真的太多了,應該要自然淘汰一些了 「林正雄表示,取消二類謄本調閱權利是「因噎廢食」的世紀惡法,呼籲主管機關最低的底線應提供經國家考試合格的經紀人、地政士、律師、估價師等,仍然保有二類謄本調閱權利」 無恥!!還有臉出來講話!!「不動產經紀人」在業界被你們這些前輩搞得就好像屎一樣,經紀人對於身份上的主張,你們都可以坐視不管,也無視法律規定,所有的營業員都在做經紀人的事了,現在營業員的權利搞得和經紀人的權限一樣,甚至還超越了,這些考取經紀人執照的人,如何讓人信服!!如果你們這些前輩的能先從本質上的素質提昇,及奉行法行規定的話,你們才有資格出來為業界平反!!! 現在因為二類謄本調閱權即將取消,經紀人卻被你們拿出來利用了,平時最不受你們重視的「不動產經紀人」,現在卻要拿出來當作是利用的工具,無恥!! 我本身是不動產經紀人,我主張「取消二類謄本調閱權」,這是大快人心的政策啊!!我不會像你們這些無恥的營業員,每見到人就說是“房產經紀人“、“房仲經紀人“、豪宅經紀人“.........,有考過經紀人再來說自己是經紀人吧,別利用一般民眾的無知,與業界的無恥吧!! |
6 樓住戶:路人甲 發表時間:2014-06-28 | [檢舉] |
假買方看屋部隊部隊即將盛行,之前報導的那個女的,把當假買方的這種無恥行為,還講得津津樂道,這種無恥的人,會愈來愈多,這個業界就已經在爛了,相信未來會更爛... |
7 樓住戶:東森小張 發表時間:2014-06-28 | [檢舉] |
經國家考試合格的經紀人也可以調閱 等於脫著褲子放屁 每家仲介公司都有經紀人好嗎... 仍然可以任意調閱 真暈 不知道政府在想什麼 |
8 樓住戶:路人甲 發表時間:2014-06-30 | [檢舉] |
政府目前是打算全面禁止,是林正雄在“呼籲“政府給放寬的底限(給經紀人、代書、律師、估價師調閱而已),以為政府是笨蛋嗎?呵~不遵守法律規定的不動產業界,來個重重一擊,當作是教訓與警惕~~ |
9 樓住戶:劉玉亦 發表時間:2015-09-24 | [檢舉] |
與其迷信知名的仲介公司, 到不如找個值得信賴的仲介業務員!!! 針對交由仲介賣屋之過程, 提供以下經驗的分享: 1. 除非是房子座落地點不佳, 或是急著賣屋; 建議不要輕易的與仲介簽署"專任委託銷售 合約", 因為專任約是有明訂罰則與違約金額, 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了某些不肖仲介要脅 違約賠償或打官司之"動輒得咎"的依據! 2. 若是自認所要賣的房屋地點OK , 或是不急著賣屋, 則建議簽署"一般委託合約"即可, 因為一般約是仲介與屋主均可出售, 不會像專任約必須全權委由仲介銷售, 而喪失的賣 屋的主動權! 貨比三家不吃虧我提供你3種方式讓你參考 第一種 : 貨比三家 房屋買賣請多家仲介公司評估,千萬不要有品牌的迷思而相信一間店的片面之詞房子慘遭賤售畢竟"品牌"是無法給你任何的服務,好的仲介人員才有法子替您服務及設想,為你找尋適合您的房屋且盡力為您爭取適當的價格 多位專業仲介人員來為你評估,告訴你你要的了解的周邊行情價 全民比價網 http://www.prices.com.tw/ 買屋比價刊登表格 http://www.prices.com.tw/house/buy.php 賣屋比價刊登表格 http://www.prices.com.tw/house/sell.php 如果屋主不了解自己房屋的行情,可透過多家專業房屋仲介人員幫你評估,最中肯的建議,避免低價賤賣自己的房子 比價網提供一個不錯的比價服務,比價網已經和3000位以上全省各地的專業房屋仲介人員合作,只要填寫妳買屋的需求,就會多位專業仲介人員來為你評估,告訴你你要的行情價,幫你快速找到你要的房屋,給你更快速的服務才不會浪費你的時間和浪費你的電話費,也不怕碰到黑心的屋主亂開價,買到問題屋,買賣房屋更輕鬆 優點:不用花時間花電話費一家一家比價,刊登訊息後自然會有多位房仲人員來電為你服務 缺點:要自行評估房仲人員的優劣 第二種 : 自己找優質仲介 知名 房仲成交網 http://www.sold.com.tw/ 全台第一家提供仲介評價的網站, 網友可以透過給她們服務過的經驗,給仲介評價 所以讓大家可以安全的辨識仲介的好壞,怕碰到惡質的仲介嘛?如果有碰過惡質惡質,你也可以給他負評價讓大家都知道這位,讓惡質仲介無法生存 優點:由網站提供的評價弁鄍i自行評估 缺點:要花時間和電話費來詢問 第三種 : 找有口碑的仲介人員 我之前經由朋友介紹廣利不動產陳姐 她待人親切,像是家人般一樣 也順利幫我找到一間很不錯的房子 讓我一家人現在住的很舒適 優點:多年口碑公司,服務態度佳 缺點:服務地區並不是能符合每個人的需求,每個人需求不一樣需要找適合自己的地區的仲介 第四種 : 自售或是自買並找有口碑的代書 我都是找這家知名 代書事務所 http://www.collect.com.tw/ 非常好的代書,不但經驗豐富,專業知識都蠻豐富,辦事讓人很放心,而且有店面的會比較好!有問題也可以很容易的找到人服務。 優點:二十多年的老字號公司,有口碑 缺點:服務地區並不是能符合每個人的需求,每個人地區不一樣需要找適合自己的 如果要省仲介費,可以先到這售屋網站看看,裡面幾乎都是屋主自己張貼的房屋資訊 明日黃金屋 http://www.futurestar.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