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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

房東:新手業務
發表時間:2011-01-27
[檢舉]


請問大家,我進公司時有簽一份如果離職不能在同一地區做,要滿一年後才能再回來


請問這份協議書有效力嗎?


進公司後發現這間公司的營運計畫是有問題的,搞到公司剩3.4個業務


新人一下子掛掉,老鳥蠢蠢欲動,殊不知未來方向該如何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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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樓住戶:小凱
    發表時間:2011-01-27
    [檢舉]

    有沒有法律效應我是不知道
    因為之前我同事也是有簽這類的協議書
    遠本在隔壁仲介做,後來跑來我公司
    她們公司就有寄存證信函給她
    但是後續我就不知道了

    2 樓住戶:888
    發表時間:2012-09-09
    [檢舉]

    以直營來說,
    各家仲介於試用期間如果離職了,
    需要賠錢嗎?哪幾家仲介會要你賠錢?


    3 樓住戶:小唐
    發表時間:2012-09-09
    [檢舉]

    現行科技產業為防止離職員工洩漏其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等,並防止惡性的同業競爭,常於員工到職時,就要求員工簽立「競業禁止及保密協議書」等文件,約定員工在離職後,仍然負有保密的義務,且在一定期間內,不可以從事相同或類似工作(以下稱「競業禁止條款」)。然而,現今不只高科技產業,各行各業不論有無其必要,也要求員工簽定競業禁止條款,反正「先簽再說」、「少一個人競爭也不錯」。但因該條款是要求員工於離職後一定期間內,不得從事相同或類似的工作,所以,有可能會侵害員工在憲法下所保障人民的工作權與生存權,其效力如何就不無疑問。

    最高法院認為憲法第十五條所規定的工作權與生存權,並非絕對的權利,是可以加以限制。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只要該競業禁止條款的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雇主可以用契約和員工約定「競業禁止條款」。

    然而,該約定通常是由雇主單方面所擬定,員工通常沒有修改或不簽的權利,因此,該條款的內容如果過於嚴苛,已嚴重影響離職員工工作及生存的權利,還是有可能會被認為「顯失公平」而無效。主管機關認為在判定競業禁止條款是否有效的爭議時,應衡量五項原則:(1)雇主須有依競業禁止特約的保護利益存在:也就是說,雇主必須是為保護其一定利益,例如為保護其智慧財產權,防止營業秘密外洩等,而非只是藉由競業禁止條款,單純限制員工不得從事一定工作。(2)勞工在原雇主的事業應有一定的職務或地位:如屬職位不高的業務員,而所從事的業務也不需要特別技能,則應無限制的必要。(3)對勞工就業的對象、期間、區域或職業活動範圍,應有合理的範疇:換句話說,限制時間如果過長,或限制的範圍超過企業所從事的業務範圍時,則很可能會被認為是顯失公平。(4)有無補償勞工因競業禁止損失的措施。(5)離職勞工的競業行為,是否具有背信或違反誠信原則的事實:如離職員工到新公司任職時,是否有利用原雇主的技術、客戶資料等,而與原公司從事不正的競爭行為。

    綜合以上五項原則,如果企業並無應受保護的利益存在,而離職員工在原公司所擔任的是職位不高、又不需要特別技能的工作,離職後,也不是從事不正競爭的行為,則現行實務傾向認定該競業禁止條款,是不當限制員工的職業選擇自由而無效。

    另須注意的是,即使認為競業禁止條款有效,但其所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合理,仍應由法院判斷。換句話說,法院於斟酌實際情形後,如果認為違約金過高,也可以予以酌減。


    轉貼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 
    地址: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八號五樓(新光曼哈頓大樓) 
    電話: 886-2-2729-8000  傳真: 886-2-2722-6677

    4 樓住戶:得分後衛
    發表時間:2012-09-10
    [檢舉]

    先跨區做就好了
    台北市的話
    中正區的跑去大安區的店
    內湖跑到南港
    松山跑到信義

    反正才隔一條馬路,還是可以經營原來的區域

    5 樓住戶:xion86
    發表時間:2014-03-11
    [檢舉]

    房仲競業禁止約定判例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8&act=read&id=11

    6 樓住戶:xion86
    發表時間:2014-03-11
    [檢舉]

    蘋果報導
    簽承攬契約 跳槽遭求償10萬
    非勞僱關係 卻設競業條款 「太惡劣」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921/32827366

    7 樓住戶:陳老闆
    發表時間:2015-03-14
    [檢舉]

    在我經驗的過程中,
    不論是委託給小品牌或是大品牌的仲介公司,
    該公司口碑才是重點
    而且現在大家都會透過 [履約保證] 來保障買賣雙方的一種交易安全
    [履約保證]保障方式 你可以自行在網路搜尋相關資訊
    所以仲介品牌已經不是買賣安全保障的要素, 仲介公司服務口碑才是重點

    之前委託 廣利不動產,因為我是第一次買屋
    所以比較謹慎她們也很用心的找到適合我的房子
    現在已經順利買到很棒的一間房子
    所以買屋還是要找口碑比較好的仲介公司較為可靠

    所以跟好的仲介銷售人員有良好的互動,
    才會比較容易得的好的方屋資訊這才是重點


    小技巧:
    1.不論是小品牌或是大品牌口碑好才是最重要
    2.跟好的仲介銷售人員有良好的互動
    3.眼光精準



    第二種 : 自己找優質仲介
    知名 房仲成交網 http://www.sold.com.tw/
    全台第一家提供仲介評價的網站,
    網友可以透過給她們服務過的經驗,給仲介評價
    所以讓大家可以安全的辨識仲介的好壞,怕碰到惡質的仲介嘛?如果有碰過惡質惡質,你也可以給他負評價讓大家都知道這位,讓惡質仲介無法生存

    優點:由網站提供的評價弁鄍i自行評估
    缺點:要花時間和電話費來詢問




    第3種 : 自售或是自買並找有口碑的代書

    我都是找這家知名 代書事務所 http://www.collect.com.tw/
    非常好的代書,不但經驗豐富,專業知識都蠻豐富,辦事讓人很放心,而且有店面的會比較好!有問題也可以很容易的找到人服務。

    優點:二十多年的老字號公司,有口碑
    缺點:服務地區並不是能符合每個人的需求,每個人地區不一樣需要找適合自己的


    如果要省仲介費,可以先到這售屋網站看看,裡面幾乎都是屋主自己張貼的房屋資訊
    明日黃金屋 http://www.futurestar.tw/


    第4種 : 貨比三家

    你也可以到比價網看看,比價網提供一個不錯的比價服務,比價網已經和300位以上全省各地的專業房屋仲介人員合作,只要填寫妳購屋的需求,就會多位專業仲介人員來為你評估,告訴你你要的行情價,幫你快速找到你要的房屋,給你更快速的服務才不會浪費你的時間和浪費你的電話費,也不怕碰到黑心的屋主亂開價,買到問題屋
    全民比價網 http://www.prices.com.tw/
    買屋比價刊登表格http://www.prices.com.tw/house/buy.php
    賣屋比價刊登表格 http://www.prices.com.tw/house/sell.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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