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法拍屋,資金的取得和週轉是一件重要的事,而依規定法拍屋要在拍定後七天內繳清價款,另外選定的物件最好是能夠負擔的。而從拍定完畢到點交之後,這段期間的利息負擔也要計算在內。
另外,在投標之前尚須注意:
租賃權問題:
查明標的物是否有租賃,若原不動產的拍賣與第三者有租賃關係存在,執行法院若未排除租賃關係後,則買受人(得標人)必須繼續租賃至期滿為止。另外要注意原屋主是否在拍賣前,利用假造的租賃契約,造成拍賣後仍合法佔用的情形。
點交問題:
所謂「點交」,就是案件拍定後,法院會安排時間,陪同拍定人將標的物點交清空。
抵押權問題:
確定「拍定後抵押權是否塗銷」可避免日後的產權糾紛。
優先購買權:
查明標的物是否有第三者具有優先購買權。如:地上權、典權人、承租人或該標的物為農地等,否則一但有上述情形,再加上有優先購屋權人時,即使得標也屬無效。
產權移轉限制:
注意標的物是否有產權移轉限制(如國宅),若想投標之標的物件有條件限制,要先查明轉移的條件是否相符。
法拍屋投標當天應注意事項
投標當天,在正式投標之前,需將下列事項做最後一次的確認,才不會白忙一場。
**確認事項:
身分證和印章是否帶齊。
確認正確的開標時間。
觀察投標人數。
確認投標室外的公佈欄上,是否有張貼本次拍賣案件因故停拍的公告
法拍屋得標後,如何取得房屋所有權狀
開標後法官宣布你得標後,只是代表你具有優先取得不動產的權利,之後必須經過一些手續和一段時間,才能真正取得不動產的所有權及使用權。從得標後要辦的手續流程如下:
**手續流程:
繳款(得標後七天內):
得標後,你必須在七天內根據法官開立的繳款書,將拍得的標的物未繳的價款繳清,才算是正式得標,法院也會發文通知債務人、債權人、地政事務所及得標人。
取得權利移轉證書(繳款後十四天內):
將價款繳清後,法院會在十四天內發給得標人權利移轉證書,這張證明代表你取得這棟不動產的所有權。
申報契稅:
不動產的移轉必須向稅捐機關申報契稅,如果超過三十天沒有申報就會受罰。
辦理過戶登記(申報契稅後約七天):
申報契稅後就可以向地政機關辦理過戶登記,將不動產正式登記到你的名下,並取得新的所有權狀。
點交(須1~3個月):
辦理過戶之後就可以進行不動產的取得,如果是空屋,直接開鎖進去就可以了;但如果有人佔用,就必須具狀向法院聲請點交。如果第一次無法順利取得不動產,還必須進行第二次強制點交,視情況可能要費時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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