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防患未然的年代,保險儼然成為現今不可忽視的一項重要課題,而如何選對保險?選擇對的業務員?已成為現今保戶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何讓保障更完整?又如何在未來防止不理賠的狀況,這是我們必須要也一定要了解的.
如何選擇業務員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業務員專業度不足
隨著社會進步,大眾的保險觀念提升,了解保單內容並非僅僅只是業務員的責任,當我們做過功\課後,發現業務員對保險內容的了解還不如自己時,這個時候就需要審慎的說NO了.雖然說保險是一門十分複雜且專門的知識,但若是最基本的都沒有,未來又如何幫客戶處理事情及解決問題呢?
業務員責任度不夠
很多人發現在簽約前跟簽約後業務員的變化很大,從原本的熱心變成”拖”字訣,這個時候我們就應該善用我們的契約猶豫期來決定是否要選擇這位業務人員,否則在未來的漫長日子裡,我們可能就只好自己一個人來處理以後的後續問題.僅僅只買到保障卻買不到相對重要的服務,叫人情何以堪.
保險資歷深不代表一切
很多人都認為資歷深必定專業度較夠,且在理賠上爭取的能力較強,但未必完全是,當商品隨著社會日漸進步時,是否資歷深就一定對商品了解呢?雖說大部分的保險前輩都十分優秀,但少部分人總是喜歡以資歷來吸引保戶購買,依靠多年來的談話經驗,總是讓人不自主的相信,我們買的是保障,是服務,而不是一個滔滔不絕,無比吸引人的演說內容.
人情保很容易只有人情而沒有保障
台灣人的人情味濃厚,總是將機會留給自己人,並且相信自己人所說的一切,但若發現自己人缺乏服務,又或者對契約內容的不了解,而造成自己的權益損失,我們是否僅僅只能摸摸鼻子算了,因為生氣也不是,申訴也不是,到最後還是只能有苦自己吞,在某些時候,是否一個優秀的業務員常常勝過人情呢?
以退佣或有優惠來吸引客戶
很多業務員喜歡以退佣來吸引客戶,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這是賺到,但實際上並不是,在退佣的同時,是否業務員推薦給您的保障並非完整,又或者是不是此險種的佣金較高呢?也許\在退佣的同時您相對的也得到有折扣的服務,試問,您想要半調子的服務或是不完整的保障嗎?千萬不要因為貪小而失大.
引導客戶隱瞞告知
在簽下保單的同時,您是否詳細填妥要保書上需要的資料,您是否真的詳細看過,當業務員說您之前的狀況沒問題不需要告知時,是否您的狀況正符合健康告知書的事項,雖說一切正常核保容易通過,但萬一萬一理賠出了問題,受害者又是誰?一個只求契約通過而賺得佣金的業務員,又怎能相信.
其實,如何選擇業務員這個學問很大,並無法完全以文字來敘述,而最重要的還是得靠自己做功\課,否則買了保險卻不保險,真的令人很難接受.
其次,如何防止將來理賠會發生問題呢?
理賠是以契約內容為準 而非業務員的嘴
保險理賠是依照契約內容,白字黑字,而非業務員一昧的說會賠就一定賠,業務員不是理賠人員,只能提供給保戶建議及服務,而無法當作理賠的準則,而隨著每個人的狀況不同,相對的答案也會不同,千萬不要認為業務員認定會理賠就一定可以.
誠實告知並不代表將來一定會賠
很多人都認為只要誠實填妥健康告知書中的每一項,則將來任何狀況都可以理賠,這是個十分錯誤的觀念,誠實告知,僅僅只是保險公司無法解除契約,而非保證所有情況皆可以理賠.
雖然保險法64條第3項:契約訂立後經過2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但根據保險法51條與127條,保險公司只要能夠證明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是「被保險人已在疾病中」,就能主張契約無效,或是不負保險金給付責任。也就是保險公司雖然已過了解約的2年時效,仍然可以拒絕理賠,所以千萬不要以為保險公司不能解約,就代表一定會理賠。
個人建議若有可能遞延性的疾病或意外狀況,不論是否在五年內皆誠實告知,當保險公司在此狀況下正常核保,表示保險公司概括承受這部分的風險,若將來有後續問題,則保險公司就需負責.這個部分是非常重要的觀念,千萬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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