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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先寫離婚協議書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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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王淑婷
發表時間:2021-04-19
[檢舉]

一、想請問大家,在網路上得知因外遇寫切結書不具效力,且影響 將來判決離婚效力,是真的嗎?二、因外遇事件,女方心寒想離婚,但男方想維持,並有心悔改, 並承諾再犯則答應女方離婚,女方若選擇接受原諒,畢竟有感情走向婚姻,但為保障女方,如果想先寫離婚協議書並讓男方先簽名,(未約定財產制),將男方財產部份指定付給女方,並約定給付生活費、賠償金、約定償還期限,可以嗎?這樣將來真的離婚時,有效力嗎?(當然希望不會用到)三、或是還有何保障方法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