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部份
離婚協議部份 想請問一下...假使妻子因為不向丈夫坦白..私自購買房屋....房屋部分頭期款又是瞞著丈夫拿丈夫的錢.....丈夫因受不了妻子種種欺瞞行為....因為都造成丈夫財務上的莫大困難....那丈夫可以訴請離婚ㄇ......離婚部分妻子不簽名....硬要贍養費部分.....但重點是妻子有此種行為....要是丈夫以妻子的行為訴請離婚....可否避免掉贍養費..........那走法律途徑....是要請律師還是怎樣的順序....麻煩請回答這個急迫的問題....... 你的瀏覽器竟然不支援 ifra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