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集到偷竊者的指紋
採集到偷竊者的指紋 我家第二次遭小偷,決定請鑑識人員採證,有採集一枚指紋。昨天得知已查到指紋的姓名與地址,但基於辦案不能告訴我們。 想請問:後續流程會是如何?等警察還是等法院通知?我們的權利有哪些?那失竊的現金與失竊後我們安裝監視器、鐵門鐵窗可以索賠嗎?感謝!...:謝謝吳明。所以只有失竊現金部份? 你的瀏覽器竟然不支援 ifra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