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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 土地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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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林文辛
發表時間:2021-04-20
[檢舉]

甲方與乙方以前有在路口做一道鐵門一起共用,現在因為土地糾紛,甲方把鐵門大鎖換掉,導致乙方無法通行,(注:甲方說路是他的,之後乙方有去國有財產局諮詢鑑定,現在已確定路是國有財產局的,並不是甲方的)乙方因為土地上有飼養豬隻,已經快一個禮拜沒有餵食,現在豬隻健康情況已出現問題,如果到時豬隻有死亡或生病,能否控告甲方?又能以什麼名義去控告他呢?...:今天乙方有碰到甲方,乙方跟甲方說已經有向國有財產局檢舉你的鐵門了,到時國有財產局會來查證,如果確定有這道鐵門,會請人拆除的.甲方說:以後你們再從我的大門進出不要怪我沒事先跟你們說,到時出事情不要怪我,還有不要只會說,你們去告我阿!法律的事情跟土地的事情都不懂還想拆我的門,就算你叫警察來他也沒辦法拆門啦!!(注:想一想乙方之前曾經有找過警察.鄰長.里長.民代.說過但他們,只要聽到他的名字,都有理由推辭,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有認識,還是怕事情呢?)(可惜沒錄音存證)... 2:對了,關於警察,他們是等國有財產局來拆除時,才會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