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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文書罪與私闖民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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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陳孟穎
發表時間:2021-04-20
[檢舉]

>>>偽造文書罪(以他人名義申辦固網)若罪行成立,可判處幾年? 比私闖民宅罪(踹壞鐵門進入他人住宅)的罪重嗎?>>>事情的起因為: 屋主以他人名義申辦固網,欠繳費用,又避不見面, 才找上他家,氣憤之下才踹壞鐵門進入,進入後不久, 有一位他的朋友跑來指稱我們的不對,說這樣私自闖入民宅, 若他們說裡面的財物遺失,我們也百口莫辯, 在他說會跟屋主聯繫,我們留下紙條說會賠償鐵門部分, 並留下連絡電話,屋主朋友說會暫時修復鐵門,我們才離去.>>>事後卻跟我們說已向警局(派出所)報案(闖民宅且屋內財物遺失), 並指名道姓,要我們主動跟他連絡,看要怎樣解決(道上兄弟的口氣),>>>在我們不理會他的威脅下,經過4個多月後,他又托人拿信給我們, 內容是說:再不跟他連絡他就採取行動(上法院), 他說他的朋友跟村長都可以作證,又是看我們怎樣解決(要錢的樣子)>>>若我們先告他偽造文書罪(以他人名義申辦固網),這樣上法院的話, 對誰比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