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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被罰了~但停在騎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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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小曲
發表時間:2021-04-20
[檢舉]

在今年的2007/01/29號我在中壢火車站前的全家停車,我停在騎樓下且在紅線內,警察開我這一條<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他最近才把紅單寄到我家,已經過了快兩個月了<未滿兩個月>這張紅單可以生效嗎?我聽說罰單超過一個月沒寄來,就失效了。我停在這個地點,警察可以開我單嗎?若我不符合違規條件<兩者只要有其中一條成立>,我該如何申訴,亦或是該如何保障自身的權益。<我只是一位大學生>...: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2:騎樓內是不能停車嗎?騎樓應該屬於私財,而不是公產,在桃園市中正路<路暢專案重點道路>只要把車停入騎樓內是可以的。我想要請問,機車是否可以停在騎樓內,這個是否有違規。 3:可是為什麼有些路段的騎樓可以停,有些不行。我們這些死老百姓該如何區分呢? 4:像我住鄉下,若在自家的騎樓停車的話,是否也是違規呢?現在騎樓不是已可以自行加裝鐵門了嗎?即然已可以加裝了,是否已經算是住家的一部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