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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裝潢費用計算方式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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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張培書
發表時間:2021-04-21
[檢舉]

急問~~我找設計公司裝潢房子,當初估價單大略粗估各項施工金額和項目然後依施工進度各期有一定的收費比例設計公司最後尾款仍以當初簽約粗估的金額來計算,著實讓人不解...未完工時,尚未知道施工總價,因此每一期的匯款以簽約金額來計算百分比,屬合理已經完工交屋的尾款,應該依實際施工的總支出(因為一開始只是個"估價單"),再配合施工中間追加、追減工程之費用,來重新計算各期費用,並計算出最後需要給付的尾款金額。以上是否正確?從當初設計公司有估價單,到現在完工後,自然也會有施工支出總明細,讓消費者核對最後的金額是否無誤。設計公司是否有義務需提供明細資料?一家有登記、有統編的設計公司,最後不開發票,若索取發票則要另外再加錢,這合理嗎?是逃漏稅嗎?想請問有經驗的設計師或有裝潢經驗的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