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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問題~租屋達人幫忙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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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幻芙
發表時間:2021-04-21
[檢舉]

我租了一間店面房子,準備開店用,已經花了近百萬裝潢...問題一:契約上雖然簽了五年合約,押金也押了七萬五千元的押金,但如果在五年之內房東不想出租給我,是不是只要還我當初的押金七萬五千元,那我的裝潢費用是不是都浪費掉了,房東不需付其他責任?(合約書上沒註明屋主違約須賠償多少金額)問題二:契約書上"乙方連帶保證人"是不是一定要簽?請家人簽可以嗎?因為房東說一定要請朋友簽...PS:致上最誠心的20點~感謝各位達人為小弟解惑...已更新項目:謝謝您的回答!但是我們當初簽約的時候,沒有去法院公證,只有到商店買的固定契約書,而且房東一定也會嫌麻煩不願跟我去公證的,請問可以針對第一個問題再回來一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