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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律師法官朋友或仲介法務部朋友,有關仲介服務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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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文文
發表時間:2021-04-25
[檢舉]

朋友有一間店面要出租,結果有一個打電話來自稱幫朋友來議價,因為他的朋友很喜歡我朋友的店面,屋主就相信她與他敲定好租金, 結果這位自稱幫朋友的人,突然表明他是仲介公司,需要與他簽立一份一般萎託出租契約書,來保障他帶他的朋友來簽約時我朋友要付他仲介服務費, 簽約同時也問過仲介公司這份合約簽下去,我自己也可以出租,仲介公司回覆說可以這只是要保障他帶來的朋友有合約成立時必須付給他仲介費,所以他們雙方就簽下合約書合約書內容是 每個月租金10萬元含稅 , 不含車位,押金2個月,合約期間2個月. 簽約的時候還有問仲介你的朋友怎麼沒有一起來,他也都說必須要簽好才能帶她來, 也不跟屋主說這位朋友是誰,後來就也沒有出現 屋主也不理會他 繼續再讓別人看房子結果在合約期間中,屋主還是有本身洽談了1年多的客戶, 結果屋主與自己的客戶講定好價錢要簽約, 才發現這個與屋主討價還價很久的客戶 竟然就是與他簽約的仲介公司20幾年的好朋友 , 最後屋主還是有請屋主的朋友打電話去問這位仲介朋友 屋主是不是可以自行出租 仲介人還是說可以 這只是一般合約 所以沒關西 所以屋主與他的客戶就簽立了合約合約內容: 每個月租金9萬元 不含車位 押金2個月簽好合約沒多久 這位仲介公司 就來找屋主說 你必須要付仲介服務費給他 因為這個客戶是他的 仲介公司也提出了 他朋友所開立給"屋主抬頭的1萬元支票"&一張都是由"仲介公司自行填寫的要約契約書 ", 來證明這是他的客戶,還說如果屋主不付服務費就到法院見,屋主很不爽 這個仲介根本就沒有照合約上要求的去達成服務為何要付服務費,所以屋主就不理會他 , 過幾天他的房客就跟屋主聊天 也跟屋主說 仲介公司這總東西很麻煩 如果可以付錢了事 就付 也跟屋主說 仲介公司這總東西很麻煩 如果可以付錢了事 就付一付 因為也沒有多少的仲介費 只要能沒事就好, 屋主就越聽越奇怪 這樣不就是你們兩個一起聯合要來騙錢的 , 所以屋主就更生氣 說甚麼也不付 現在仲介公司就真的告上法院了請問各位朋友 像這樣法院會如何判呢?屋主因為簽了一份"一般委託出租契約書" 就一定要付錢嗎?合約書上並沒有說屋主不能自行出租啊?合約書上只說當仲介一上面所述的條件出租出去,簽約的同時就必須支付服務費?而且屋主與客戶所簽訂的合約租金,與仲介公司合約書上的金額也不相同.另外補充:仲介公司所提出開給屋主抬頭的支票, 屋主根本不知道也沒有任何簽收的動作仲介另外提出一份 "租約要約書" 上面的要約金額是8萬元 含車位 也沒有要約公司的任何簽名 全部都是仲介公司的筆跡這三分資料 "一般和約委託書 10萬 不含車位" 屋主自簽"租賃契約書 9萬元 不含車位" 仲介提供" 要約契約書 8萬元 含車位"完全都是不一樣的東西 , 只有一樣相同 就是 房客的資料,請問在這場官司中 屋主的勝算有多少?另外屋主是不是要多找幾位證人 來證明 這位房客確實 是與屋主討價還價很久的 屋主自行的客戶?法官碰到這類的案件 請問他的詢問重點會是在哪一部分?屋主是不是要準備一份 "自述單" 在開庭時承述?...:1.屋主確定這是一份 "一般合約委託書"2. 屋主沒有簽收過任何的支票&要約書, 也沒有看過 屋主是在事後仲介公司要來要服務費時 才拿出來給屋主看3.屋主有證人 可以證明這是他之前就一直在討價還價的客戶4.仲介與房客的老闆 是20幾年的 好朋友 會不會是他們兩個聯合要來騙屋主的仲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