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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設定是否要律師在場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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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林宜柏
發表時間:2021-04-25
[檢舉]

父親借支票給朋友卻被拿去當鋪.黑道和其他債權人手中本身財產只剩一棟房子(房子貸款還有800多萬未還)現在被當鋪(欠200萬)私下要求當房屋第二設定(一年未還200萬要賣房屋)設定內容以200萬為第2設定(亦即要全拿)但是當鋪會把200萬支票和抵押品(朋友拿去的東西)還給我父親其他債權人還不知道(我父親說設第3順位)問題是這樣還是所有債權人一起設定會比較好免去當鋪拿完全額其他人也來吵本來要請他們當鋪和他們請的代書到我們這邊找的律師事務所簽合約但他們不同意我父親怕他們變掛...因為當鋪先把支票抽出暫時未跳票到時連設定都不要直接再跳票20號來拿錢來亂是不是有律師在對我們才有保障ps-當鋪不要向我爸借支票的那個人(那個朋友)的本票 很怕會越處理越糟還是直接跳票再處理比較好除了房貸其他被借出去的票還有800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