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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借款已還,但銀行拒出清償證明以塗銷房屋抵押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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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三哥
發表時間:2021-04-25
[檢舉]

前借屋子與親人給銀行設定向借款(銀行作業為共同借款人),現該存款已經還清,但銀行以該親人另外尚欠卡債,拒絕出具清償證明,讓我無法辦理塗銷房屋之抵押設定 ..請問法律達人:1. 有沒有法律條文可以據以要求銀行塗銷我的房子之抵押設定?2. 要向那方面尋求救濟,程序為何?謝謝...:感謝 jhering 專家大大 仔細的分析,讓我有很明確據理以爭之方向:1. 當初以為輒僧鬥O證人,也未仔細的看銀行要我貌熙僑N把章交給銀行的放貸人員去說A朋友於貸款後三年即流落他「邦」∼被關了,於銀行催告函,才知道我為共同借款人,只好認了還清該款...2. 於還清款,要塗銷設定,銀行卻說我朋友尚有卡債未清而拒絕…3. 查其所欠卡債之信用卡,為該貸款案後才辦理之信用卡所欠,區區十二萬,不是我代償不起,而是對銀行之欺人實在無法認同…... 2:還請明示法條,以容我再細讀慢研,我也不是要直接上法院,而是在與銀行談的過程,對方說要請法務人員來跟..我談 .. ..再次的謝謝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