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請問:甲將房屋為丙設定抵押權,擔保乙~~~

刪除   修改
房東:林文凱
發表時間:2021-04-25
[檢舉]

我看不懂題目四個人之間的關係咧!~~(連題目都看不懂~~)可以解釋一下嗎?舉個更簡單的例子嗎(當然也不知道答案為什麼是它囉~~是根據那一條)麻煩一下..謝謝題目:甲將房屋為丙設定抵押權,擔保乙對丙之債務,其後丁與丙約定獨自承擔該債務,乙退出債之關係,甲得知後,?願為丁擔保該債務,當事人間法?關係有何影響?(A)抵押權消滅...:意思是說:丁就是300條的第三人嗎?那麼為什麼丁要來承擔乙的債務呢?"免責的債務承擔人",的意思是指丁還是要還錢給丙是嗎?"免責"的意思好像是不用還錢了~~所以丁是"債務承擔人"要幫乙還錢就是了嗎?(乙免責,不用還錢)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