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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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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幼亦
發表時間:2021-04-25
[檢舉]

因前陣子有去地政市務所,申請房子的資料,發現房子的第二順位被設定「讓與」,因第一順位是貸款銀行,後來問了家人才知,當初貸款買房子後,有拿房子去二胎借款,是跟父親友人的房子,共二間房子,一起借了一筆錢,後來父親友人把一起借來的錢還完了,我們沒把借的款還完,是不是我們沒還完才會被設定成「讓與」,因我弟他完全沒印象(讓與這件事)PS 房子是我弟弟的名字1、在什麼形況下,我們家的房子的抵押權才會被設定「讓與」?2、設定抵押權的「讓與」,需要房屋的所有權人同意嗎?3、如果父親的友人,堅持不撤銷的話?怎辦?可告他嗎...